2007年9月23日 星期日

9月24日致立法會規劃及地政小組公開信

各位議員:

自從市區重建局接手重建以來,已有多年,期間,重建區的居民飽受失望、驚嚇、痛苦的人,絕對比開心離去的人多。想離開舊區改善環境的居民遲遲不能離開, 而想留下保存地區特色和社區網絡的街坊,卻被大力趕走,但大發展商卻不斷因重建而得利,我們不禁要問:市區重建,到底以誰為本?

重建監察是一個自助組織,由一些曾經是重建區街坊、正居住在重建區,以及一批關心市區規劃民主化及民生權益的市民所組成。今次得知貴小組會討論市區重建局的工作問題,特別寫信,要求議員正視民間的幾點訴求:

一)樓換樓,舖換舖;停止分化手段,設計多贏方案

由於市區重建的宗旨是要改善當區居民的生活質素,故,街坊要求樓換樓,舖換舖,實屬合理。而且,同區「樓換樓,舖換舖」的方式,可令到無論是想改善生活離開 的居民,或是想保存社區網絡而留下的居民,都可以獲得合理的選擇,實是最佳方案。然而,現在市建局不單沒有好好執行其規劃多贏方案的職責,更常由得各種 「誤會」在社區中流傳,讓街坊以為想走與想留的人必然是利益矛盾,最後只方便了市建局使用其推土式方法重建。此舉不單為破壞社區和諧,更是失職之舉,望議員明鑑。

二)要求立法會盡快檢討「收回土地」惡法

現 行法例中,開啟市區重建項目時,必經人口凍結調查,實已足夠防範有人從重建中取利,實無須再行此收回土地之惡法。自此惡法通過以來,賦予市建局先收地後講 價的無上權力,不服市建局的市民即變成「霸佔官地」--試問小業主小市民,如何有能力去與政府打官司?許多舊區的社區網絡和小生意,都是小市民多年積蓄或 苦心經營所成,如此重建,簡直是摧毀生計。市建局手執一個收回土地條例,大可不必用心與街坊協商,故許多街坊都深受其害--害怕被告上法庭而被迫低頭的街 坊故大有人在,而深水埗、筲箕灣等區則陸續有居民被抬出,社會戾氣大增,議員實應立刻檢討此惡法。

三)市建局應增加透明度及問責性:

市 建局在執行重建事務時,透明度和問責性低,令到許多街坊在沒有知情權的情況底下,受盡屈辱與驚嚇,而當中一大堆繁複的執行手法,如不肯公開物業估價準則、 「非唯一居所」條款等,都嚴重不尊重街坊對自己多年辛苦經營的樓房或商舖的權益,嚴重影響民生,立法會宜立即檢討該等條款。

四)要求立法會舉行公聽會,聽證多年來市建局之作為:

我們固然希望立法會盡早啟動「市區重建策略檢討」,但既今日立法會願意聽取市建局單方面的說法,我們認為立法會亦應盡早舉行公聽會,聽取多年來曾經歷過重建、現在正在經歷重建的居民,以及多年來一直關注我們的舊區規劃和街坊權益的市民的聲音,全面了解問題。

五)要求立法會盡快啟動「市區重建策略檢討」:

市區重建在未來還有約二百項目,現在問題已千瘡百孔,希望立法會盡責,盡快啟動早就應該進行的「市區重建策略檢討」,為民造福。

此致,並祝 工作愉快

重建監察

二零零七年九月廿四日


2007年7月19日 星期四

回應:市建局啟動卑利街/嘉咸街重建項目

重建監察為一個由前重建區居民、現重建區居民及關注居民權益及保育事務的市民所組成之民間團體。市區重建局(市建局)今日公佈中環卑利街/嘉咸街重建項目開展,重建監察希望向公眾發表民間的重建訊息,敬希各大傳媒可保持公正客觀的守則,勿讓市建局和政府單方面的消息成為所有有關重建的資訊來源。就今次項目的開展,重建監察有以下的立場:

一)「七年樓齡賠償」之說存疑

市建局於今日的新聞公佈中向記者朋友提及「七年樓齡賠償」之說。重建監察希望告知各新聞媒體,所謂「七年樓齡賠償」,是指對重建區內業主提供同區同面積七年樓齡的賠償價,這其實是市建局成立之時對立法會和公眾的承諾,此賠償政策的背後理念應是改善當區居民生活,這才是市建局成立的原委,亦是立法會批出像「收回土地條例」這種極大權力給市建局的原因之一,故,這個賠償價是市建局的當然責任。

然而,觀乎過往重建區的經驗,許多街坊所獲的賠償都不足以在同區買到七年樓齡同面積的單位,其原因有三,敬希各大傳媒擔當第四權的角色,密切監察市建局之行為:

1) 同區未必有七年樓齡的樓宇,於是市建局通常會自行估價所謂「同區七年樓價」,但估價準則卻從不公開,而最後公佈的價錢之低,經常令到街坊不公平,而驚惶失措;

2) 市建局經常會以單位的實用面積作為賠償價,而不會以建築面積作為賠償價。

以上兩個問題,經常令到居民拿了賠償後,往往只買到十年甚至二、三十年樓齡的單位,又或被迫離開原區居住,令到居民生活質素下降,所謂「改善原區居民生活」只是空談。

(最後,有一個關於市區重建賠償中經常被忽略的要點,我們必須向各傳媒朋友提出一個考慮元素:市區重建的收樓,不單是收購一幢舊式樓宇,而是提早結束了業主地契上的地租年期。因此,其賠償不只是買一層樓,而是要買回業主們的地權,但市建局從未將這一點計算在的賠償金額內,而且,還經常有意無意誤導公眾,令公眾忽略這一點,以為市建局只是花錢買一幢舊樓。)

)「保育老店街」之說存疑

市建局於今日的新聞公佈中提到會保存該區的地區特色,會保育老店街,對露天市集又會「鼓勵全部小販將來繼續在原址經營,並改良經營環境以進一步增加地區特色。」

然而,重建監察對此說存疑,因為,市建局一直發佈的消息,都只提到保育建築物,以及「鼓勵」小販回遷,但該區許多小商販其實是小本經營,而這些小本經營的店舖,其社區網絡和社區經濟,正正就是地區特色的重要成份,亦是市建局所謂的「活化」。那麼市建局是否有相關的具體措施,去讓原區的小店舖可以在重建後樓價颷升的時候,仍有能力租到或買回老店街的單位?而小販又是否會面對不同的管制?這些會否影響其生計,嚴重降低這些商舖和小販的生活質責?

在市建局清楚公佈其具體協助原區商舖和小販回遷到該區營生之前,我們認為市建局的說法,仍是存疑的。

以上兩點,乃重建監察對市建局今日公佈之卑利街/嘉咸街項目之意見,敬請各大傳媒朋友留意。

重建監察

(重建監察就市建局今日公佈之卑利街/嘉咸街項目之發言人:任先生94572992

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

(重建監察網頁:urmhk.blogspot.com

重建監察電郵址:urmonitor2007@gmail.com)